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山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京山经济开发区,京山温泉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京山市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