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京山市重点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新市镇、永兴镇人民政府,京山经济开发区,京山温泉新区,市直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京山市重点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7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