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2-005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京山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22-03-26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京山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2-03-26 00:00信息来源:京山市商务局

各镇(街道、区):

根据省、荆门市、京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请你们切实落实对辖区内加油站(点)进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制作《加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户外写真KT板,在各站(点)营业场所醒目处上墙,并严格按该《指引》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落实不力、屡教不改的站(点),请书面报告京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附件:加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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