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22:22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相关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公开透明,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京山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压实公开责任,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资金分配、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地方政府债务、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政府信息。依托京山市政府网站平台,发布规划信息6条,财政资金信息2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2条,促进政务工作的公开透明。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文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未发生涉及市财政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及时更新本年度机构信息,在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及时发布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督查相关预算单位及时发布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各股室负责人设为第一责任人,在每月局务会上对局机关及各个股室公开情况进行通报,浓厚政府信息公开氛围,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26件,不存在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不足: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2022年市财政局针对存在的不足,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提要求,提高工作主动性;二是严格落实“能公开的尽公开”、“能上网的尽上网”原则;三是公开的内容尽量采取通俗易懂的话语。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之后缺少相对应的宣传手段。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确保公开权威性的同时尽可能的拓展宣传范围。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新接手的干部开展业务培训,采用“老带新”、“传帮带”和座谈会等多种更符合年轻干部的形式进行交流研讨,做到在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增强创新思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共收到市政府办公室批转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4件(主办件0件、会办件24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主办件1件、会办件8件)。建议提案见面率、主办件沟通联系率、办结率均为100%。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结合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京山市财政局政务公开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完善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频次和责任单位;明确了“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先审查,后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业务股室负责人督办制度等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社会公益事业及民生领域、乡村衔接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做好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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