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提出意见。
国家扶贫工作监督电话:12317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京山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724-7325811
通讯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城中路302号
电子邮箱:2206553608@qq.com
附件:京山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xlsx
京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