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全部就业,对未能实现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荆门市八部门《关于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的通知》(荆人社〔2020〕7号)、京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托底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通知》(京扶组办发〔2020〕5号)和《湖北省打通农村寄递物流“最后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此批次共设置16个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经本人申请,各镇(街道)和市乡村振兴局审核,决定将已上岗的胡松等16人脱贫户人口(监测人口)2024年1—2月工资8.31万元和补发钱场镇张军华等2人2023年11-12月工资1.20万元(具体名单附后),拟采取“一卡通”直达到户。现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一一2024年3月6日
监督电话:0724-7325811
附件:京山市农村寄递物流公益性岗位2024年1月—2月工资直达公示表.xlsx
京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