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5:00信息来源: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京山市城管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管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充分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实际,对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及分工情况、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等,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均依法及时予以公开,进一步扩大公众监督领域,增强公开实效,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做好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8余条,内容涵盖机构简介、规划信息、财政资金、城市综合执法等与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动态,我局2023年处理决定数量217件,其中行政许可212件(其中备案制125件,审批87件)、行政处罚5件,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万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着力推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与管理,切实履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监管责任,明确我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政务公开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积极主动推进网站栏目整合,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通过《湖北日报》、《荆楚网》、《荆门日报》等官方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43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2023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各单位公开任务,不断强化绩效管理和政务公开监管工作。依据政务公开考评细则,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的方式和渠道,受理有关举报投诉,校正政府信息公开行为。2023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也无问责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3年处理决定数量217件,其中行政许可212件(其中备案制125件,审批87件)、行政处罚5件,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3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度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有待增强。

(二)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一是优化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网络传播的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使政策解读传播更有可读性、多样性,增强美观感、舒适度。二是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学习借鉴,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做好对外衔接沟通、对内整改提升,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

(四)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及时更新城市管理领域工作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受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21件,其中:人大建议11件,含主办件4件(重点建议1件),会办件7件;政协提案10件,含主办2件,会办件7件(重点办理提案1件),去年未办结提案一件。我局制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方案、办理措施和完成时限,安排专人负责逐个见面,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探讨,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人人都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市城管执法局按要求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京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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