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京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5:03信息来源:京山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京山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京山市司法局联系(地址:荆门市京山市云杜路10号,邮编:431800,电话:7332519)。

一、总体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息依法公开。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5条,计划规划2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落实领导责任。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股室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公开机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参考上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流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源头管理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政务信息公开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时效性的制度保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度,不断优化“京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建设,积极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向社会推送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等各类法治图文信息共307条。及时在荆门市司法局、湖北省司法厅等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09条。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清理失效文件,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本年度无问责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未发行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有所差距,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信息不够规范严谨等。

2.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202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落实不到,力度不够,需进一步整改落实。二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二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市司法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法治建设情况的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突破。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三是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管理教育力度,认真开展重点督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政务公开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公开人大政协提案办理2件。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司法局主动公开信息95条,计划规划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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