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门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5 10:06信息来源:雁门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雁门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雁门口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荆门市京山市雁门口镇建政路32号,邮编:431819,电话:0724-7592100)。

一、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雁门口镇主动公开信息24条,其中其他主动公开文件3条、规划信息5条、财政资金5条、统计信息3条、公益事业建设3条、公共资源配置2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3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组织或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雁门口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配备专职人员,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年内人员分工调整,雁门口镇及时进行机构组成人员的变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后台管理,确保信息上网及时、群众查阅方便。二是压实工作责任。镇党委班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要求各办公室定期将可公开信息电子档交镇党政办汇总,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三是加强保密审核。对政府公开的信息和公开目录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京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微信工作群、“村村响”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进一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5.监督保障情况。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质量、便民程度、公开效果、群众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找不足、补短板、抓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雁门口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要求镇级各部门和各村(社区)每天围绕本职工作上报工作动态,各办公室信息员每周撰写各口工作信息。二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严格政务公开审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围绕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3.本年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举措。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仍需提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改进,在做好涉密文件保密工作的前提下,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多渠道、高效率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雁门口镇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年,我镇共收到建议、提案29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共13件(会办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6件(会办件),主要涉及产业发展、民生事业、项目建设等方面,已全部办结并进行了回复。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雁门口镇公开规划信息5条、财政资金5条、公益事业建设3条、公共资源配置2条。

雁门口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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