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积极探索。一是实行政策保障。京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联合出台了《京山市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并在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二是完成区域评估。在京山经济开发区内,由政府统一开展区域性评估工作,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现已完成14类评估事项区域评估,供企业免费使用;三是推行“标准地”出让。明确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指标,目前区域内工业用地均按“标准地“出让;四是建立用地清单制。在供地时明确出让方案编制、公告等环节相关要求,在土地出让后,将“用地清单”随土地出让合同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五是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根据企业申请,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同时给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实现项目建设“多证齐发”。六是积极宣传成效。在京山市政府网站与九派通媒体网站发布了《京山市全力推行“用地清单制”助力项目“拿地即开工”》宣传报告。
2023年9月-2024年8月,共采取“用地清单制”出让工业用地标准地17宗,611.89亩。例如威特(湖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项目采用“用地清单制”出让,土地招拍挂前期,湖北京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用地清单”京土【2024】G010号宗地意见》,已对该区域完成区域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危险性、洪水影响等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并进行文物影响、古树名木、地下管线现状普查等工作,评价结果互享。着力推动项目加速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