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4-02560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4-04-30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京山市开展湖北养老服务平台管理运营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30 00:00信息来源: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落省委、省政府关于民政民生工作以及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省市两级资源,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发展,全面推动试点地区养老服务供需对接,加快形成全省康养信息化“一盘棋”格局,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原则,实现省康养平台在全市全面应用,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试点思路和目标

(一)试点思路。结合前期自身已建平台,本着以使用本地区自建系统为主,仅个别业务采用省康养平台建设成果。自建系统调用数据接口,实现省市间数据交换。

(二)试点目标。通过先行先试,与省养老服务平台形成同频共振、纵横互联、交换共享的工作格局。在组织实施、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运行维护等方面形成有效机制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养老服务事项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等方面形成一批标准规范,为缩小信息化地域差异、城乡差异等提供解决思路和途径,形成示范效应。

二、试点范围和时间

(一)试点范围。综合考虑工作基础、发展水平、地方积极性、人员队伍、支撑环境等因素,采用“自建应用+接口调用+个别应用”模式,在京山市全域开展试点工作。

(二)试点时间。2024年5月至9月开展试点应用,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试点总结,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试点地区基本情况

(一)本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京山市户籍人口5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为12.4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现有养老服务机构24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4家、幸福食堂16家、养老服务商6家、从业人员425人、年为老服务48189人次。

(二)前期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

1.养老公众信息管理:与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相关联,将整合全市所有的养老服务资源,为市民提供养老服务政策法规、资源查询、服务预约、服务购买、投诉举报、服务评价等服务。

2.养老移动客户端软件:市民端可进行服务检索、发布服务需求、在线下单及支付、服务评价等功能。系统将市民提交的服务需求实时推送至符合条件的所有服务人员端,服务人员进行抢单式服务和订单管理,同时服务版软件还具有人员定位、服务考勤、费用结算、在线培训等功能。

3.集成养老服务热线:通过对养老服务热线功能进行集成和功能拓展,建设运营养老服务热线呼叫中心,市民通过拨打养老服务热线,享受到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

4.智能物联管理:为独居老人配备智能终端、智能定位手环、远程健康检测设备、应急呼叫、环境感知等物联网设备。通过物联终端,平台实时感知老人活动信息、健康信息、位置信息等动态信息,通过算法分析实现对老人服务需求的提前感知,紧急情况下,系统能实时与呼叫中心、社区工作人员、老人亲属、120等实现联动报警处理,并提供老年人详细地理位置。

5.养老服务资源管理系统:针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现了服务商和服务项目的管理,整合所有社区周边和服务商资源,形成养老服务资源数据库并面向社会公开,实现一体化的资源统筹。制定服务商入驻及退出管理机制,运用系统信息化数据分析,遴选优秀服务商(服务组织、医疗、餐饮、家政、便民、产品)进驻平台发布服务项目,承接服务订单。

6.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系统:本系统提供给所有社区和加盟服务商使用,结合用户需求统计、服务时长统计、加盟企业分类统计、服务商服务次数统计、服务商服务质量统计、用户满意度统计等功能,形成老年人服务档案数据库,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提供信息化管理手段和科学的决策支持。

7.政府涉老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对补助参数设置、建设及运营补贴发放、困难老人补助资金发放的动态管理;根据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有关标准和管理办法,设置评价参数,实现对服务组织的等级评估、服务质量监督和反馈,并对服务人员服务状态,各类机构实时入住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系统运行情况实施监控。

8.实时视频监控云中心:对纳入政府补贴项目的所有养老机构、服务站点、中央厨房、助餐点及重点困难、高龄、独居老人等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即利用互联网连通所有服务场所的视频监控设备,汇集至指挥调度中心大屏集中显示,实现对服务场所的实时监控,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对老人、服务人员进行身份管理、安全隐患监控管理。

9.智慧养老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养老数据应用与服务,通过基本的、综合的查询分析服务,结合聚类分析、关联分析等数据挖掘分析手段为管理部门提供养老大数据应用。通过养老服务业区域构成分析、趋势分析、同比环比分析,为管理者提供大数据决策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短板。一是需加大资金投入,对现有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以对接养老服务平台。二是需对现有养老机构数据信息做进一步规范、精准、完善。三是老年人收入水平与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认识有待提高。

四、试点内容

(一)已建平台模块数据对接。现有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方组建专班与省康养平台工作专班对接,在已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含助洁、助医、助餐)、老年人能力评估、社区养老服务(含幸福食堂)、智慧安防等社会化服务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责任单位:武汉炎黄家政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朱红刚;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二)省康养平台应用使用。结合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平台运行实施,开展高龄津贴、养老机构服务、养老机构星级评定、适老化改造等业务系统示范应用。提升试点地区养老服务流程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通过试点使用发现问题、完善功能、积累经验。(责任单位:武汉炎黄家政科技有限公司、京山市民政局;责任人:高世义、朱晓诗;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地域特色功能模块开发。结合京山市实际业务发展需求,现有智慧养老平台于2024年第四季度开发上线使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模块。(责任单位:武汉炎黄家政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朱红刚;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四)服务实体入驻。试点区域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幸福食堂、养老服务运营商等与2024年第二季度按照标准化流程入驻平台。涉及民政养老服务补贴相关业务,需依托养老平台开展工作(责任单位:京山市民政局; 责任人:高世义;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五)强化业务培训。自建养老平台运营团队在于省康养平台完成对接后,需组织每月不低于1次的养老服务运营商开展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培训。运营公司应与省康养平台对接完成后1个月内制定出相应的平台管理运营流程和规范。并对京山市养老服务的质量进行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武汉炎黄家政科技有限公司;责任人:朱晓诗;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六)构建养老服务数据安防体系。根据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数据安全防护的要求,构建京山市养老服务数据安防体系。依托流量采集和数据分析技术,收集、汇总、分析网络安全信息,实时监测网络流量,动态感知安全威胁、预警网络安全风险、及时处置安全事件,实现京山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和老年人重要数据的全方位安全防护。(责任单位:武汉炎黄家政科技有限公司 、京山市民政局 ;责任人:高世义、朱红刚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要切实加强对京山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平台建设和运行保障,完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工作统筹调度,协调解决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数据对接、资金支持等重点难点问题。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编制试点方案,细化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预期成果等,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试点建设,确保试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注重协调联动。要积极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与数据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三)宣传推广应用。要加强京山养老服务平台的宣传推广应用,将网站建设部署、上线应用与宣传推广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围绕重点应用和改革创新成效等宣传重点,及时发布宣传信息,主动做好信息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受众群体广泛参与,不断提升京山养老服务平台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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