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历史建筑保护传承工作,落实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历史建筑确定挂牌“百日行动”的通知》(〔2024〕423号)等文件精神,市住建局及时与省住建厅、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了汇报对接,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建筑进行了摸排确认,确定2024年拟新增历史建筑22处,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京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公布了意见收集方式、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反馈截止时间。
截止2024年5月20日,未收到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或建议。
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