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24〕4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复制推广“运用税收大数据助企供需‘补链强链’”改革事项,现制定如下先行区复制推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结合学习主题教育先学先研行动,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有关决策部署,聚焦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小切口、控成本、提效能”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作用,运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在确保数据安全,满足企业需求的前提下,精准定位需求,主动作为,提供服务,为有供销需求的困难企业寻找潜在的供应商或者采购商,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统筹和前线搭桥,促成供需匹配的企业自行自愿按照市场化原则实现有效购销,激发市场活力与潜力,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推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为推广工作有序启动、复制项目高效展开、任务圆满完成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坚持精细服务。把服务好纳税人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有呼必应、有问必答、有难必解的服务理念,持续提升精细服务质效。
(三)坚持系统观念。深化运用税收征管改革成果,依托“金四”“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大数据平台,加强顶层设计和服务布局,确保方式更高效、更便捷。
四、工作举措
筛选本地有供需需求的企业,利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导出对接企业,并对对接企业进一步筛选,靶向发力为本地企业“牵线搭桥”,促进双方达成长期合作,从供需两侧同向发力,进一步优化本地产业链。
(一)制定筛选流程,明确筛选目标
通过采取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渠道摸清企业需求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企业供需情况进行摸底,满足开展税收大数据精确抓取、对比的前置数据需求。
一是设置筛选条件。针对税收贡献率、纳税人信用等级等指标大范围筛选符合条件企业,其次根据各企业具体情况针对性设置相关条件,筛选出目标企业。
二是选取指标数据。企业发票最能直接反映企业需求,,从发票取得、开具两端着手,提取本地企业购进及销售发票。为了提高应用效率和数据抓取的准确性,选取金额占比排前三至五的发票及相关原材料或产品服务名称、金额及具体占比相关指标。通过企业的主要原材料购进及主要商品销售相关数据信息,掌握企业上下游供需链两端的真实情况和实际需求。
三是需求数据采集。对企业需求信息采取线上、线下和个别走访三种方式进行。线上采集是指纳税人通过发放的收集表填写购进及销售等方面的困难,税务部门以此为依据,结合购买力、纳税信用等级、生产经营范围等维度对企业进行综合画像,建立“一企一档”需求清册,精准了解企业供需需求;线下采集是指通过政府发文问需于企,征询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需求情况,以建立更加完善的供需信息系统;个别走访重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主管税务分局负责一对一联企,告知企业相关信息运用范围并签署承诺书同意税务部门使用生产经营数据,从而在做好数据保密基础上,迅速摸清名单内企业诉求。
(二)精准匹配对象,后续跟踪回访
通过运用税收大数据,对企业主要原材料购进及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抓取,从原材料、产品的规格、单价、产地、销售地、运输方式等相关要素着手,应用同比、环比等分析方法,匹配相关的上下游企业信息。结合前期走访,将筛选出与需求相关的企业录入“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系统,并对导出的对接企业进行筛选。
一是初步筛选。利用税务部门掌握的纳税人信息和财务数据,对导出的对接企业税收缴纳情况、信用等级、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财务数据进行初步筛选分析,并利用“信用+风险”监管体系,对存在风险疑点的匹配企业直接剔除。如推送有辖区外的企业,加强跨区域税务数据共享,对存在涉税及支付信用风险或者正在被稽查、评估的企业进行排除。
二是智能识别。对系统提供的对接企业名单进行智能化比对分析,识别企业之间的供需匹配和潜在合作机会,给出评价结果和建议,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和机会,筛选出建议对接的企业名单。
三是后续跟踪。主管税务分局将企业所需数据交给对应企业后,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回访,对数据有效性进行再梳理。对切实帮助到企业促进企业销售增长或者拓宽采购渠道的做好台账登记,对未给企业带来销售增长或者拓宽采购渠道的企业进行再分析,并做好台账登记,为后续供应链查询完善做好铺垫。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运用税收大数据助企供需“补链强链”项目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助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对“补链强链”项目的宣传、推进、督导和检查,发挥“以数治税”的优势,着力构建“问需求、摸实情、筛数据、促合作”的服务格局。
(二)统筹施策,提高质效。按照项目实施分工,利用内外部多方数据,组织业务骨干,扎实做好企业数据分析、筛选工作。统筹调配管理资源,避免重复走访,全面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守纪律、规范实施。对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信息,试点单位要严格把握查询信息结果的用途和知悉范围,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使用专门计算机与存储设备进行管理,严禁将相关涉密计算机和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消除企业疑虑,规范有序开展供需对接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京山市税务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