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0:08信息来源:京山市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向社会公布京山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京山市司法局联系(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云杜路,电话:0724-7332519)。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45条,公开了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及时公开了政策文件、政务督查、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

2.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司法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未发生涉及司法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司法局积极主动、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务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等热点事项,以及重点民生实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5.监督保障情况。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严格落实发布审核机制把好质量审核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规范性文件有效件数0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0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不存在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内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公开内容不完善,信息更新不及时。

2023年度存在问题2024年度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股室、人员“三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岗室负责人具体抓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内部监督审核,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与及时性,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日常指导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学习培训制度,线上线下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信息发布时效性不足,发布流程存在滞后性。

2025年度整改措施:一是推行联络员机制,增强内设机构的责任担当,要求各股室明确一名信息发布专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与及时公布,确保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准确传达给公众,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建立信息发布限时制度,明确各类信息的最迟发布期限,逾期将进行内部通报批评。三是安排专人对信息从产生到发布的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与提醒,有效避免人为疏忽导致的延误,全方位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2.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承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共3件,其中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办2件,会办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公布。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4年,我局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公开流程,全面落实公开要点,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通过公示栏目、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公开流程,及时有效的对本部门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4.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无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