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京山市交通运输局来函要求,湖北绿林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至今未按照许可承诺要求投入车辆运营,按照交通运输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三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客运经营者在取得全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现根据交通运输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撤销并注销湖北绿林山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证号为鄂交运管许可荆门字420821102082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京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