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42082101142452XW/2026-0012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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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京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1-06 00:00信息来源: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京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京政办函〔2025〕2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5年12月10日印发,并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市现行的公租房管理政策沿用原京山县住房保障工作局制定的《关于印发〈京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住保字〔2012〕1号)文件,自实施以来,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结构变化以及保障对象需求的多元化,现行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显现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政策体系需健全完备。国家及省级层面近年来对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强调精准保障、公平善用、动态管理、进退有序。现行政策已不适应新形势下住房保障工作要求,需及时调整完善。

2.准入退出机制需优化。申请条件、收入财产标准、审核流程等有待进一步细化和精准,以适应居民收入增长和结构变化;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的执行力度与效率有待加强,需解决“进易退难”、违规占用等问题。

3.运营管理需规范提升。在房源筹集、配租流程、日常使用监管、运营与物业服务,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措施等方面,需要更明确、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以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4.部门职责需明晰协同。公租房管理涉及住建、发改、财政、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教育、住房公积金、街道(乡镇)等多个部门,现行政策对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审核、联合监管等机制的规定有待强化。

二、起草过程

《办法》已履行前期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等程序,并经公平竞争、法律顾问及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政策依据、适用范围、部门分工。

2.房源筹集:对公租房发展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通过新建、配建、购买等渠道筹集房源作出了规定,并明晰了公租房资金的保障方式。

3.申请与审核:科学界定了保障范围、申办的必要条件。优化了申请审核程序,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核、信息共享”,明确审核时限、公示要求。规范了轮候、配租(住房补贴发放)方式及特殊群体优先措施。

4.使用与退出:明确租金定价原则、物业服务、腾退管理等细则。

5.管理与监督:明确了运营服务方式及要求、市住房保障部门有关职责、对违规申请(使用)公租房的处理措施及其他违法责任追究。

6.附则:适用范围、施行日期等。

本方案由京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实施中的问题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解读。

京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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