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三)乱收费问题。主要包括: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

(四)乱罚款问题。主要包括:无处罚依据擅自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实施罚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或扩大违法行为范围实施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五)乱检查问题。主要包括:检查主体无权限,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检查随意任性,无法定依据或未按照公布的事项、标准及规定程序实施检查;检查频次高,超过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运动式检查、以观摩等各种名义变相检查;违反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情形。

(六)乱查封问题。主要包括: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七)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作为,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对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推诿扯皮、拖延处理;对企业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压案不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

三、问题线索的受理方式

反映人可以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联系电话:0724-7333626。

电子邮箱:jszffzb@163.com。

邮寄地址:京山市云杜路6号京山市司法局。来信请注明“‘四乱两执’问题线索”字样。

四、注意事项

(一)线索征集范围中,对无明确的反映人或者反映请求的,反映不属于行政执法职责的,已被纪委监委或其他机关受理的,正在或者已经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受理范围。

(二)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提倡反映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京山市司法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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